为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河北经贸大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特在2018年5月制定的本部门议事制度基础上进行修订。
一、 遵循原则
坚持五个原则:集体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规范决策。
二、 议事范围
(一)重大事项决策:校党委安排办理的涉及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重要规划和制度的制定、涉及统战对象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
(二)重要干部任免:统战部内部干部的选拔、任用、调动等。
(三)重要项目安排:统战工作中的重大活动、合作项目、专项经费使用等。
(四)大额资金使用:超过一定额度的资金支出,需集体研究决定。
三、 决策程序
(一)会前准备: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提供详细材料。
(二)会议要求:以部务会议等形式集体讨论,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意见。
(三)记录与公开:完整记录会议内容,重要决策按规定公开。
(四)执行与监督:明确责任人,确保决策落实,建立监督和反馈机制。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统战部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