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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领导的性质和内容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9-21 [来源]: [浏览次数]:

虽然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有领导与被领导、执政党与参政党之别,但民主党派在组织上是独立的,在党际关系上与共产党是平等的。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决不意味着我们党可以把它们当作附属的团体,决不意味着我们党可以去命令、干涉或者控制它们”。各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并不是在组织上是共产党的附属,而是对共产党政治主张的赞同,是对共产党领导能力与执政水平的肯定,是对在共产党领导下可以实现其政治意愿和利益的确认。民主党派组织上的独立性和党际关系上的平等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政治生活和多党合作中的领导只能是政治领导,而不是行政领导。如果把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变成行政领导,不仅会改变对民主党派领导的性质,而且会丧失多党合作的基础,从根本上取消多党合作。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政治领导的内容,主要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所谓政治原则,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所谓政治方向,就是由共同奋斗目标决定的前进方向,就是社会主义方向,即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所谓重大方针政策,就是在坚持这些基本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过程中,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经过充分协商制定的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本政策,就是指共产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祖国统一的基本政策。可以说,只要这些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在民主党派中得到贯彻落实,就是在多党合作中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